深港合作問題的開展,源於1982年粵港兩地成立「跨境聯絡制度」,不過當時目的只為了打擊跨境罪案和治理深圳河等問題。直到香港回歸后,在1998年3月,特區政府聯同國務院港澳辦和廣東省政府成立了「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力主協調粵港兩地的交通基礎建設、環境治理、企業投資、旅游,以及邊境人、車、貨的快捷過關問題,深港合作才成為一個社會關注的課題,可惜基於各種原因,這課題一直拖拉不前。
經過金融風暴后,雖然自2003年起,粵港合作聯席會議升格,會議改由兩地行政首長主持,屬下的專責小組也增加到19個,但深港合作的持續升溫,并由理論提升至實務準備、共融雙贏的位階,在今年才展現出可喜情勢。以粵港合作為基礎
深港合作要有長足發展,必須有粵港合作的深化基礎才能成事。早前舉行的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10次工作會議,兩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和香港行政長官曾蔭權會見中所達成、要以「世界眼光」和「戰略眼光」繼續解放思想,未來實現粵港合作新突破意向的基礎上,達成了不少務實的具體措施,令進一步提高粵港合作水平,展現可喜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