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窗訊】投資者在作投資決定前必須做好功課,保障自己。
最近我討論到引致目前已發展市場金融動蕩的具體原因。除了之前兩篇文章提及次按環節的貸款批核準則欠嚴謹及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不善外,第三個原因是投資者沒有充分了解所投資的產品。我所指的不僅是指個人投資者直接投資於風險超過他們所能理解(更不要說管理)的复雜金融工具,連機構投資者(包括對冲基金)也是這樣,但它們其實是有能力透徹了解相關產品后,才作出投資決定的。
很可惜,投資者對投資產品了解不足已成為很普遍的現象,市場的情緒越高漲,就越少人會做這個功課,無論是買方、賣方或中介人都會因為大升市而被冲昏了頭腦。就連監管當局為了讓市場降溫而提出的忠告也往往被忽略,甚至被指為「潑冷水」;然而,當恐慌情緒蓋過了貪婪,危機開始形成時,監管當局卻又會被責怪沒有適時采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