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選揭曉,馬英九大勝謝長廷220多萬票,使國民黨重奪執政權。經歷第二度政黨輪替,充分顯示台灣的民主發展更趨成熟。整個選舉過程中,候選人的提名門檻和選前冷靜期,皆值得香港借鏡。
自從全國人大常委會定出香港最快2017年可以普選特首之后,各黨各派都爭論應該訂立一個怎樣的提名機制,以推舉特首候選人。不少「泛民主派」成員都認為,若普選設立的是一個相當高的門檻,那將猶如「表面普選,實際篩選」,可能扼殺「民主派」人士的參選機會。
門檻不能太低
其實,台灣的大選的提名門檻比香港還要高。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相關規定,參選「總統」主要有五項條件:一、須年滿四十歲。二、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三、登記「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四、由政黨推薦候選人。五、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須繳納保證金新台幣1500萬元,即約375萬港元。由此可見,台灣「總統」選舉的門檻不是比香港的特首選舉高得多嗎?在這種制度下,必定已篩選沒有政黨支持或沒有龐大財力支持的人士。要符合以上條件真的不容易,以致每次選舉,經過這個提名機制后,往往只剩下兩三對組合角逐「總統」寶座。就以是次「總統」選舉為例,藍營和綠營都分別選出黨內較「天王級」的候選人參選。也由於參選條件嚴謹,過去三屆「總統」選舉中,純粹「志在參與」的候選人便相對較少。
這套提名機制,令每次選舉都不會出現太多選擇,運作起來較有效率,避免造成太多社會亂象。立法會議員陳方安生曾經提到:「2017年的選舉是要真正民主、公平和公正,不能夠包含篩選機制。」參選門檻降低或沒有參選門檻,的確可以讓更多有志為港人服務的人士參選。不過,如果選舉門檻過低,正如立法會港島區補選般,籍籍無名的人士都可報名參選,就變相給了他們爭取曝光,甚至在論壇上大言不慚的機會,最終變成一場鬧劇。這不但有失選舉時的莊嚴,也未能嚴肅討論市民所關心的議題,情况實在令人擔心。
平心而論,台灣的民主越來越成熟,歸根究柢是建基於較高的參選門檻之上。香港特首選舉是莊嚴的,我們要一個真正有能力為香港人服務的特首,絕不能讓市民隨意參選。如果香港特首選舉門檻大幅度降低,產生太多候選人,只會令選舉工程難以順暢地進行,反而有阻香港民主選舉的發展。要杜絕選舉鬧劇,為選舉定下適度的門檻是必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