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文耀:主力吸外资进驻
港交所7 ·1推预託证券市场
【商報專訊】記者何明偉、梁俊浠報道:港交所(388)昨日宣布,將於今年7月1日起,推出可讓發行人透過香港預託證券(HDR)在香港上市的市場設施,方便不准在海外發行股份或設置股東名冊的公司,來港進行集資。港交所表示,HDR的交易、結算及交收安排將與股份的現行安排相同。
港交所行政總裁周文耀於昨日出席記者會后表示,本港推出HDR主要為吸引海外公司,猶如內地公司來港上市的現行制度運行一段時間,且行之有效。周氏稱,港交所於早前曾先后出訪越南、印度、哈薩克斯坦、俄羅斯及其他中東國家,而歐美及加拿大的推廣亦時有進行,因此他未能估計最先申請來港發行HDR的企業會來自哪些國家。
未能估計首家申請HDR
他指,以HDR形式在港上市,所面對的監管條例與發行股票一致,同樣須遵守上市條例及證監守則,相信推行HDR有助提升本港於國際金融市場上的地位,而現時上市科正處理超過60宗上市申請中,未有公司表態以HDR上市。
周文耀於新聞稿中表示,推出HDR架構是港交所執行策略計劃的一個重要里程,并非常高興能藉此方便選擇以預託證券形式上市的發行人。
以港元交易及結算
HDR架構是讓發行人在港交所上市的另一項設施,整個上市機制并無因此架構的推出而有任何轉變。HDR將以港元交易、結算及支付股息(若發行人選擇美元亦可),所有關於貨幣兌換以及向投資者發送公司資料及公司行動詳情等事宜亦將由存管人(被聯交所接納為可推出HDR及擔任發行人代理的金融機構)代表發行人處理。他續稱,當一些國家法例不鼓勵當地企業到海外以股票形式上市時,HDR便可提供另一個可行的選擇,亦因由於繁复的程度,有部分零售投資者和小型企業通常不希望直接購買或持有海外股票,因此HDR可將這些繁重的程序交予受託人,因此比起原有的股票制度,HDR會容許發行人接觸到更多投資者的層面。
印花稅與股票相同
擬透過HDR在香港上市的發行人必須遵守的規定與股份發行人大致相同,《上市規則》中有關上市要求及持續責任的規定、相關的指引(例如「有關海外公司上市的聯合政策聲明」)以及有關的法規將同樣適用於HDR的發行人,情况一如股份發行人。HDR的交易亦會與股票交易交收一樣,以T+2形式在交易所內執行,至於印花稅亦會跟股票形式一致,於每次交易收取0.1%。
此外,HDR對本港投資者而言亦十分方便。若發行人發行HDR上市,HDR持有人(即投資者)所須遵守發行人所屬司法權區的投資規定等事宜,一切均由存管人協助處理。
HDR的計劃源自香港交易所07年至09年策略計劃,當中所訂的目標包括吸引更多海外公司到香港上市。現時發行人將其股本證券在香港上市時,須以股份形式進行,并須在香港設置股東名冊或分冊。對於來自不准在海外發行股份或設置股東名冊的司法權區的發行人而言,此上市途徑或嫌不便。HDR正好為這些發行人另辟上市之路。事實上,港交所早定下明確的三年發展計劃,夏佳理早前公開表示,未來兩年,將會積極吸引海外公司來港上市這個方針。
夏佳理六月訪俄
他并表示,在過去一年的外訪及推廣后,了解到有部分國家限制境內企業到境外以股票形式上市,而為了吸引這些企業來港集資。他認為,推出預託證券是比較合適的做法,并會在6月再到俄羅斯,為港交所作推廣,冀吸引更多外資企業來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