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多前,香港面對近半世紀以來最嚴重的傳染病爆發,造成嚴重的人命傷亡。疫症后最令社會關注的莫過於市民對衛生的關注,但同時受着疫症影響的病患者卻漸被遺忘,甚至失去他們應有的支援。
不幸患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俗稱「沙士」)的病患者即使康復,往往也需要承受着各種后遺症的困擾,令他們的身心皆承受着沉重的壓力。很多曾患上沙士的病患者,即使康復也因飽受后遺症的影響而喪失工作能力,甚至需要長期接受經濟援助。
自2003年起,政府成立就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信託基金,以協助因沙士而失去工作能力的病患者提供特別經濟援助。根據政府於2007年初提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當時全港受沙士后遺症影響而又符合申領有關信託基金的病患者,共200多人。
但申領信託基金的特別經濟援助需要每半年至一年,便再申請續期。當局通常會在援助期屆滿前兩個月寄出續期申請書,并要求申請者於一個月內填妥寄回。
但申請人往往未到期,已第一時間填妥續期申請表格并寄回給當局申請,醫管局竟然在援助金到期停止發放時仍未將申請者的健康覆檢結果報告通知社署,甚至逾期數月,令申請者失去援助,他們在既無工作能力,又失去經濟援助的情况下,不少病患者都頓時陷入經濟困難。
再者,若苦主因被拒發放援助而進行上訴,又要再被拖延數月才獲知上訴的結果。試問如此的覆檢制度是不是積極協助沙士病患者,還是千方百計留難這些沙士苦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