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接過無數的欠薪個案,先后約見過政府相關的官員,指出當前關鍵的障礙是欠薪的户員因資產審查通不過,而未能獲得法律援助,向户主行使清盤程序,這是很不公平的。現時如果案件涉及底觸人權法,或涉及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申請人便不須經資產審查也可以申請到法律援助,但户員被拖欠薪金,卻不能獲得此等待遇,不是很不合情理嗎?
既然特首認為要立即解決這個勞工權益的「老、大、難」問題,那麼請政府當局講得出,做得到,在本屆立法會7月9日會期完結之前,向立法會提交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