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專訊】記者劉定安報道:近年證券界興起衍生工具的投資方式,繼窩輪認股證(warrant)后又有股票累積期權(Accumulator或阿Q),相關產品的監管問題相繼引發市場爭議。保障投資者協會近日發現,部分私人銀行將阿Q「一拆二」或「一拆四」售予投資者,換言之,阿Q苦主不再局限於證監會界定的「專業投資者」。
涉阿Q投訴近期收20宗
目前證監會對於「專業投資者」的定義是投資額超過800萬元的一群,一張阿Q的合約金額約780萬元,因而此前證監會并不受理阿Q苦主的申訴,認為并不在監管範圍之內。保障投資者協會會長呂志華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購得二分之一或四分之一阿Q合約的苦主并非個別案例,當局應該介入堵塞漏洞。
呂志華談到,近期收到20宗有關阿Q的投訴,其中4宗涉及小投資者,主要是投訴有私人銀行,包括歐資、港資及華資,當中以歐資最為嚴重,把原本參與阿Q交易的最低800萬港元入場費分拆或再分拆,容許小投資者參與,最終令小投資者蒙受損失。
林小姐先賺后蝕
其中一名已退休的小投資者林小姐稱,她將儲蓄存放在一家歐資投資行,本想買少少股票收息「過日」,但有經紀向她游說,指有種收息高、比定期更高的「儲股票」,只要200萬港元就可參與,但經紀卻無向她解釋清楚風險,加上合約以英文列出,非專業投資者難以理解內容,很易被無良經紀欺騙。
她最初的確賺了不少,但原來這隻「儲股票」最少要「一球」美金才受理(即800萬港元),她以200萬元買入,即持有四分之一張合約而已。現時她的帳面已蝕百多萬元,倘若平倉則需「補水」200餘萬,倘若等多5個月至合約到期,估計需額外補上400多萬元,可謂無底深潭。
黃女士要賣樓填數
出席記者會的另一位阿Q苦主黃女士,與丈夫在海外經營餐館生意。她表示,經紀是她的親戚,經常越洋致電向她推銷產品,糊里糊涂就簽了許多張合約,后來出事了,她除了私房錢外,還要動用與丈夫的聯名戶口及賣樓來填數。她不肯透露至今虧了多少,只是表示,倘若平倉大概還需1400萬元。
陳鑑林倡最低入場費倍增
出席記者會的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表示,他們已向金融管理局了解,得知當局已成立專案小組處理有關阿Q的投訴。他又指,其實以800萬元作為「專業投資者」的界線,已有10多年的歷史,條例早已過時,他較早前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會面時便建議,應將最低入場費劃至1600萬元。
股票累積期權通常由私人銀行,向高資產净值投資者而設計的衍生工具產品,投資者可用折讓價格,每日購入特定數量的股票。如投資者與私人銀行訂立股票累積期權合約,為期一年,假設某股價當時價格為40元,投資者可以折讓價35元每日購入1000股份;但若股價跌穿40元,投資者仍需履行累積期權合約,以35元價格每日購入2000股份(即兩倍),參與累積期權合約的投資者帳面虧損也不少。當然,如果股價升過贖回價,合約便可終止,但往往很易跌進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