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專訊】自2004年開始停牌的三元集團(140),獲高院裁定勝訴,并指港交所欠缺客觀標準去否定三元的復牌資格,并將復牌事宜交還上市上訴委員會重新聆訊。
停牌非由少數委員決定
對於三元集團因被否決復牌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港交所(388)被判敗訴。港交所主席夏佳理昨表示對法官的判詞感到失望,現正向法律顧問研究再決定是否上訴。
夏佳理強調,上巿公司申請復牌有既定的程序,經過上市委員會審批,若復牌申請經過檢討后仍然失敗,可向港交所董事會上訴。
被問到個案會否導致港交所在反對復牌時出現困難,夏佳理無正面回應,但表示在現有機制下,停牌決定并非由少數委員決定,亦給予被停牌公司上訴機會,他重申會研究判詞,以及是否有檢討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