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專訊】記者齊祖民報道:證監會對據稱曾就順龍控股(361)股份進行內幕交易的熊麗美展開刑事法律程序。這是自《證券及期貨條例》於2003年實施以來,證監會第二次就內幕交易提出的刑事檢控。
熊麗美昨日就四張傳票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后至2008年6月26日進行答辯,屆時將會在裁判法院循簡易程序提出檢控。
順龍熊麗美涉內幕交易
證監會指熊麗美,即順龍的財務經理,於2004年12月在管有相關消息的情况下出售180000股順龍股份。熊據稱知道順龍的一名主要公司客戶,已於美國申請第11章破產保護令,因此順龍須作出壞帳撥備,可能會對該公司的財務狀况,造成重大影響。
順龍於2005年4月18日公布財務業績,包括須作出高達950萬元的壞帳撥備,而純利亦下跌35%。
市場對這消息作出負面回應,順龍的股價由2005年4月18日的每股1.10元,下跌22.7%至2005年4月19日收市時的0.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