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990年4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開發開放上海浦東。
(九)1991年6月國務院作出《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改革養老保險完全由國家、企業包下來的辦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1997年7月16日,國務院作出《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十)1992年2月鄧小平視察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發表南巡談話。
(十一)1992年5月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生產辦聯合印發《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該辦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個關於股份制試點的全國性文件。
(十二)1992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大會明確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十三)1992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頒布《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1994年1月,國家推出「分稅制」和新稅收制度。
(十四)1993年11月中國共產黨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國務院確定100家試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