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開始提出新的重建方法,如原地原有建築的保育改善,而不是拆遷重建飛地式的商業項目。市區重建局也考慮重新檢討市區重建的戰略(實質是市區重建局一直以來的做法),或許可由此而回歸到國際大都會的主流,回歸到以人為本。
香港市區重建的執行機構是市區重建局。2001年,香港特區政府經過公眾諮詢制訂的市區重建戰略,成為市區重建局工作的指引。
這個戰略初看十分合理,出發點是以人為本,把市區重建的目標定為可持續發展的各種內容:環保、歷史文化保育、地區特色和社區網絡、照顧弱勢社群、增設公共空間和社區設施,以及加強市區景觀和城市設計。這樣的戰略比諸發達經濟的城市,并不遜色。
可是,在12個目標的羅列當中,卻同時暴露了一個重大的問題。目標可以從外國的經驗和例子中抄襲而來,關鍵是怎樣理解,或是否理解這些目標,從而使這些目標不會變為空洞的口號,難以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