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青海團被遺弃街頭而引爆「嚴重損害香港聲譽」的炸彈后,旅游業害群之馬有所收斂,甚至出現過優質誠信香港游的一段小陽春時期。但好景不常,四川大地震令內地訪港團大幅減少,懷疑香港有無良旅行社為爭生意,重新走上零團費及負團費的回頭路,更剝削導游以降成本。有近千名會員的導游總工會早前接到導游投訴,指旅行社以減回佣、扣小費及迫導游墊付雜費等三招扣減導游收入,不就範者就沒團帶,總工會擔心最終入境團迫客購物的惡果或會死灰復燃。
其實,接待入境旅行團的香港旅行社仍處於惡性競爭時期,低於成本接待的不良情况依然存在,例如旅行社接待貨不對辦、酒店級數有疑、導游服務欠佳、主題公園迫爆、購物被騙、被強迫到指定商店購物等等屢有發生。印象中,最常見的是旅客被迫在指定的購物點購物,不到一定的數目就不能離開,而所購物品更經常出現偽劣品或價格遠高於外間同類商品。
香港政府對接待入境團旅行社的規管一貫采取消極的態度,一直以來都是由旅游業界成立香港旅游業議會自行管理。直至2002年11月,《2002年旅行代理商(修訂)條例》正式生效,條例規定所有向外地旅客提供旅游服務的入境旅行社都必須領取牌照,而發牌條件之一是必須先成為議會會員。這條條例進一步確立了政府把管理旅行社的責任推向業界,而政府本身的旅游事務署和旅游發展局對管理旅行社就置身事外。世界上大多數的國家和地區,這些都是由政府依法管理的,偏偏香港政府就不願負上此責,真是令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