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視個案升 復工即日被炒
工聯倡孕婦保障延至産假後6月
【商報專訊】記者黃燕儀報道:近年越來越多懷孕户員被户主無理解户,平等機會委員今年首5個月接到懷孕歧視的個案就有69宗,接近2007年全年總數的一半。工聯會指出,懷孕户員不時受户主直接或間接歧視,好像懷孕户員產后復工第一天遭解户便屬直接歧視,但現時《户傭條例》對孕婦的保障并不包括產假之后,對在這段時期被解户的員工并不公平,建議將條例延長至產假后6個月,確保懷孕户員不會被無理解户。
根據平機會數字顯示,2007年接到懷孕歧視的個案有140宗,今年首5個月已有69宗,接近2007年總數的一半。工聯會常務理事葉偉明表示,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今年上半年亦收到117宗有關投訴,較上年同期的86宗上升了36%,反映懷孕歧視的情况日趨嚴重。
有產后復工首天即被解户
葉偉明指出,懷孕户員不時遭受户主直接或間接歧視,好像解户懷孕期間的户員,或在懷孕户員復工后第一天便遭解户就是直接歧視。他說:「不少個案的懷孕户員在懷孕期間被户主評為表現欠佳,強迫她們與所有員工一般超時工作,以圖迫使她們辭職,而解户户員的解釋都是人手過多、表現不理想等不合理原因。」
冀確保孕婦不被無理解户
現時《户傭條例》只保障懷孕户員產假期間的利益,不包括產假之后,葉偉明建議,將保障期延長至產假后6個月,以確保懷孕户員不會被無理解户,并擴大條例內有關户傭保障範圍,凡户主解户員工必須給予合理理由,否則視為不合理解户。亦建議擴大平機會職能,讓當局對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等,進行刑事檢控。
條例只保障產假期不被炒
任職5年文職人員的陳小姐在今年2月生產第2胎,在復職前1個星期收到公司電話通知遭解户,復職后首日便收到正式解户通知,理由是公司人手調動問題。但陳小姐其后發現公司在報章刊登同樣職位的招聘廣告,認為公司是擔心她要照顧小朋友影響工作,所以藉口將她解户。她其后到勞工處要求檢控户主,但勞工處回覆她表示,曾數度收到其他懷孕户員的同類投訴,律政司認為《户傭條例》是保障懷孕户員在其產假期間免解户,并沒有延伸至產假結束之后,因此不能就案件作進一步行動。
受害人受影響投訴無門
陳小姐對此表示十分不滿,認為公司是走「法律罅」,在她放完產假后第1天就解户她,她不忿地說:「我本身有2個小朋友,開支大蒙,無蒙份工對生活有好大影響。」葉偉明指出,陳小姐的户主是擔心她要照顧2名小朋友而藉口將她解户,違反了《家庭崗位歧視條例》,會向平機會投訴,并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