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2萬名在本港工作的外傭,以及户請他們的至少22萬個家庭,恐怕或多或少都陷入到一種矛盾的心理之中:一方面,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周公布豁免兩年「外傭稅」的德政倍感欣慰,畢竟是照顧到了中產的疾苦;另一方面,也為執行這項豁免措施可能帶來的不便和麻煩而煩惱,一些外傭甚至擔心要面對由此引發的「炒魷」惡果。
何以辦一樁好事,卻引來諸多非議?何以一片好心,卻會演變出問題來了呢?
原因或在於有關部門原先的想法比較簡單,未詳細考慮修例的細則,也沒有切實體量户主和外傭的處境,以至在設計和執行豁免措施的具體安排時考慮欠周,從而衍生出種種問題。現在看來,市民意見最大的集中在兩方面:一是批評落實豁免措施拖得太久,要等到九月份才生效,既未能令户主家庭即時受惠,也可能在一個月的等待期中產生主傭矛盾;二是,抱怨相關優惠只提供給新簽合約或續約者,這既對履行舊合約者造成不公平,也容易誘使户主借機炒人,另訂合約,導致大批外傭要遭受「被炒」之苦。若不能針對性地有效解決這兩方面的問題,那曾特首這項誠心誠意的紓困利民之舉,成效就要大打折扣了。
或者政府有關部門大感委屈,認為自有其苦衷,要面對實際操作層面的困難和問題。其實,本港的所謂「外傭稅」,嚴格來說并非名副其實的一種稅,而是政府向外傭户主徵收的「户員再培訓徵款」,專門用於培訓和再培訓的工作,款項由專門的户員再培訓機構支配。如果將此次豁免措施的適用範圍擴展已經正在執行的合約,不僅會牽涉大量的行政費用,而且可能要面對法律問題,能否行得通,顯然還是一個大問號?另外,由此造成的對户員再培訓局運作費用的影響,亦須再三斟酌。至於豁免的落實時間,也不是一個部門就能夠「說了算」,何况同樣要經過法律認可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