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報專訊】涉嫌與轟動全城的疑似藝人慾照案有關的24歲物流業文員郭鎮瑋,昨於九龍城法院被判處入獄2個月但緩刑2年。被告是因聲稱要「將多位藝人濓相分享畀朋友睇」,於今年農历年間在網上發布84張疑似藝人淫照而被拘控。主審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宣判時指被告做法對相中人造成傷害,故有需要判處監禁式刑罰以收阻嚇之用。這是震驚香港娛樂圈的藝人不雅照事件發生以來,第一個被正式判刑的涉案人士。
判囚2月緩刑2年
郭鎮瑋年初被捕后一直否認指控,但本月初再次提訊時突然在庭上改口承認3項發布淫褻照片罪,被即時還押監房3星期候判。他昨早由囚車押往法院判刑。當馬官昨宣判時,被告顯得十分緊張,一直垂頭望地,聞輕判后即點頭向裁判官道謝。他獲釋后似乎對此宗轟動全城的慾照案件畫上句號而感到興奮,但未有回應傳媒,步出法院時繼續以墨鏡口罩等遮掩容貌。其律師黃鶴鳴稱,被告的判罪非輕,已受到教訓,上了寶貴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