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涉案電腦技術員10月審
至於另一涉案的電腦技術員史可雋,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的案件,則已排期今年10月6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認罪后還柙3星期,案發后受到各方面壓力,已深深明白事件的嚴重性,懇求法庭給予機會,讓年輕的被告能改過自新。
郭認罪后遭還柙3星期
馬官宣判時慨叹地表示,被告雖然并非慾照的源頭,但他將涉案照片在網上發布,做法對相中人造成嚴重傷害,這做法不屬於意外的行為,相信被告是出於好奇,有需要判處監禁式刑罰以收阻嚇之用及向社會帶出正面信息。另方面,被告在獄中已度過3星期的時間,且表現良好,希望他已得到教訓,遂判監2個月,但以緩刑方式處理。馬官補充說,涉及的照片數量不算多,持續時間非長,被告亦非為錢犯案,加上他與警方合作調查案件,公餘時亦有進修,希望他可以努力工作,將來貢獻社會。
案發於今年1至2月,被告在網上發布約140張相片,當中83張被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為淫褻,被告其后被警方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