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窗訊】9月23日,香港一媒體23日在“要聞”欄目刊發報道,針對含三聚氰胺食品不斷增加,香港食衛局局長週一岳22日宣佈經由緊急立法,禁止食物含不適量的三聚氰胺,並於23日刊憲,即時生效,違例供應商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
港府同時會加快食品禁售及回收法立法,賦予特區政府權力在懷疑有食品危及巿民健康時,要求零售商、供應商回收。有關單位又呼籲市民,不要購買來歷不明乳製品,特別是降價銷售的奶品。
週一嶽22日宣佈,23日刊憲《2008年食物內有害物(修訂)規例》,規定指明奶類及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和孕婦,以及授乳女性食用食物,三聚氰胺的最高濃度不得多於每公斤1毫克,其他食物可容許的最高濃度為每公斤2.5毫克,並於23日刊憲,即日生效。違例供應商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入獄6個月。
有關單位不排除對已被驗出含三聚氰胺產品的生產商作檢控。
週一嶽指新法例已較歐美嚴謹,修例之下,餐館要保存單據及來源地衛生證明,以便執法人員巡查。他又呼籲市民,不要購買來歷不明的乳製品,特別是降價銷售的奶品。食環署署長卓永興承認未做到對三聚氰胺“零容忍”,原因是食物內含三聚氰胺,可能受到飼料或環境污染。
另外,週一嶽22日宣佈,會《將食物禁售和回收法》與《食物安全法》分開處理,提早于立法會討論《將食物禁售和回收法》,加強特區政府在追蹤食物來源、回收和禁售的法律基礎,完善法例,進一步防範有問題食物流入市場。
食環署已要求十多個奶粉進口商增奶粉空運量,進口商指現時香港存貨足夠應付巿場,並承諾不調高批發價,但有部分零售商已加價,港府會與消委會緊密溝通,留意巿場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