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然
行政長官曾蔭權希望新一屆的立法會能減少爭拗,加強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合作。然而社民連三名當選的立法會議員甫當選即揚言要在立法會內抗爭,并要將矛頭指向曾蔭權。下周立法會即復會,筆者希望在此對他們的政治宣言予以譴責。
對抗政治以政府為對立面,采用暴民式的激烈行動對抗政府。搞對抗政治,往往不擇手段。為了鬧事,實行搗亂,從「長毛」一貫表現可見一斑。
他們要將街頭抗爭帶入立法會,必將破壞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增添議會的火藥氣味,損害政府與立法會的合作關系。立法會議員要宣誓效忠《基本法》,對抗政治完全違反《基本法》,好此道者,有違市民願望,不符合《基本法》要求,不配當立法會議員。
對於特區政府,必須端正態度。如同其他政府,特區政府施政也有缺點、缺陷、失誤。人民大眾,特別是議員,應對此提出批評和建議,發揮對政府的監察作用,但不應采取對抗態度。因為特區政府是以全港市民為服務對象,按照「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施政,從根本上符合國家要求和港人利益,這個政府一不與人民為敵,二不貪污腐敗,三不專制獨裁,憑什麼理據要與之對抗?若謂只有對抗,才能迫使政府采納民意,糾正錯誤,因此「公民抗命」有理。此說的前提是特區政府冥頑不靈,而其抗命則完全合乎情理。前者是對特區政府面貌的歪曲和抹黑。尽管特區政府存在這樣那樣不足之處,但畢竟沒有放弃「在重要的決策前諮詢公眾」、「在施政失誤后承擔責任并向公眾致歉」等為政之道,并非頑固專橫。后者將抗命視為天經地義,甚至連法紀亦可拋到九霄雲外。他們私設電台,罔顧有關利用大氣電波廣播的規則,竟然得意洋洋,視法規如無物,哪里有一點理性?理性既失,又橫行霸道,這就堵死與政府溝通和協商的渠道,怎能真正表達民意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