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窗】訊 為吸引大陸優秀人才,台灣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研議,將開放台灣上市公司、上櫃(二板市場)公司、興櫃(三板市場)公司可以分紅配股給大陸員工,未來上市、上櫃、興櫃公司的大陸員工將可擁有台灣母公司的股票。
此外,台金管會自10月1日起開放島內私募基金投資大陸有價證券,投資上限為10%。
據《經濟日報》昨日報道,台金管會副主委吳當杰2日表示,上述構想已規範在「大陸地區投資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應遵循事項辦法」草案中。金管會已把此草案送行政院審議,只要行政院審議通過即可實施。按島內現行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可分紅配股給海外子公司、分公司的員工,但不包括大陸員工。吳當杰說,上述「辦法」主要是規範大陸合格境內投資人(QDII)赴台投資事宜,以及允許大陸員工持有台灣母公司的股票。大陸QDII赴台投資的主要規範包括:對單一上市櫃公司持股沒有上限,但不能取得經營權;如果持股超過10%,必須先取得台經濟部投審會的核准。至於可投資產業也不設限,即使想投資銀行、保險等金融業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