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窗訊】(摘要)燃油稅可能於2009年1月1日起頒佈執行,開徵燃油稅、取消養路費等收費後,油價將在現有成品油零售價格基礎上每升降低1元,每升徵收燃油稅1.5元,兩者相抵,每升提高0.5元。燃油稅初步方案中,確定在進口環節和生產環節徵收燃油稅。
詳情內容請留意2008年12月2日香港商報電子版相關版面和欄目。
林家亨
公司簡介 - 關於我們 - 廣告服務 - 發行服務 - 交換鏈結 - 專案合作 - 來函報料 - 服務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繫我們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Hong Kong Commercial Newspapers Co.,Ltd. All rights reserved No part may be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