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報導稱,財政部和國稅總局起草的有關上調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即通常所說的個稅起征點)的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個稅調整有可能超越常規程式在年內就出臺。
“個稅稅前費用扣除額將上調,但年內出臺可能性很小。”12月1日,財稅部門有關人士對本報記者說。
據瞭解,擬議中的個稅稅前費用扣除額的標準不會有大幅度的提高,只會在3000元上下,很可能繼續延續以往調整的規律,小步微調。
同時記者獲悉的一種完善個稅法的思路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或將授權國務院調整個稅稅前扣除額。
在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黃樺看來,近年來個稅稅前扣除額提高,都是小調整,個稅法更大更廣泛涵蓋的改革還沒有真正啟動。
稅前費用扣除額上調成定局
今年3月,個稅稅前費用扣除額從上次調整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後,圍繞再次調高的討論不斷。
關於個稅稅前費用扣除額上調,其實早在上半年有關決策部門便已經逐步達成共識。
全國人大財經委7月23日發佈相關分析報告,指出為防止經濟出現大幅下滑,其中建議進一步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前不久也在財政部官方網站上發表文章,提出“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調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減輕低收入者負擔”。
最有爭議的是調高的標準。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甚至8000元的觀點都有。
對此,中山大學財稅系楊衛華教授有一個測算,他根據今年上半年7.9%的CPI值加上平均一個人贍養1.9-1.03個人的標準來估測,應該調高到2500元,但同時為了保持調整一定的前瞻性,可以考慮2800元-3000元。
“5000元、8000元的說法都缺乏根據,根本沒有考慮財政收入的承受能力和公平性問題。”楊衛華說。
楊衛華同時建議,個稅稅前費用扣除額應該改為浮動。可採取的方案包括以3000元為基準,各地根據各自情況在上下20%的區間內浮動;另一種方案是,可以設定2000-3500元的浮動範圍,讓各省根據各自情況選擇。
楊的理由是,目前全國各地實際的費用扣除額本來就有很大差異,有的地方房價2000-3000元/平米,有的地方則達到15000元/平米;有的地方人均收入4元/天,有的地方15元/天。“就像不能全國統一規定五一統一穿襯衫,十一統一穿棉衣一樣,個稅稅前費用扣除額也不應該全國統一。”
黃樺則對授權國務院調整個稅稅前費用扣除額的思路表示認同。
她認為,個稅設計的一個基本原則就是要對個人基本生活費用免徵稅。而不斷變動著的物價、個人收入水準、個人家庭承擔費用決定了,授權國務院對個稅稅前扣除額進行相應調整,可以更加靈活有彈性,也能及時反映人們基本生活保障情況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