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一對準備慶祝12周年結婚紀念日的夫婦,因不滿菲傭「煮唔熟飯餸」掃興,竟一晚先后3次對女傭施以扯衫、用報紙打頭頸以及扯頭发重复叩頭等行為泄憤,惹上官非。其中丈夫承認普通襲擊罪,被判罰款5000元和賠償事主3000元;妻子則承認兩項襲擊罪,押后至7月16日,待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后判刑。
夫罰款5000元妻候判
控罪指,報稱銷售員首被告郭×強(43歲)及其任職秘書妻子的第二被告溫×兒(38歲),於今年3月23日在青衣翠怡花園住所內襲擊菲傭Selga julieta binggas。
女扯发迫叩頭男拍打頭頸
案情指出,事主於當日晚工作期間,先遭女户主扯衫并抓傷胸部,再用手打其頭和臉,當男户主回家后,卷起報紙打其頭和頸;及后,女户主再強迫事主不斷叩頭,更兩度扯住頭发,令其頭部大力撞向地板,事主大驚,翌日因「周身痛」才報警送院,其頭、手、頸和胸都有傷。
煮唔熟飯餸掃興動怒
辯方求情時表示,兩名被告育有1名患讀寫障礙的7歲兒子,過去沒有被外傭投訴紀錄,與事主一直保持良好户傭關系,現已繳清所有中止户傭合約的代通知金等費用。
事發當日是兩被告12周年結婚紀念日,打算與兒子共享晚膳慶祝,惟兩被告發現事主再次「煮唔熟飯餸」,兒子差點誤服不潔食物,始一時冲動為保護兒子,作出愚蠢和魯莽行為。律師稱,男被告隨手執起報紙打事主,而女被告亦無使用武器,顯示他們并無預謀犯案,對事主無構成永久傷害,并指出事主曾遺留鎖匙在開啟的大門外,工作表現差強人意,被告亦發過警告信給她。
兩名被告的兄長和多名親友昨到庭支持他們,女被告呈上陳嘉敏太平紳士撰寫的求情信,形容她是一個盡責和善良的人,相信她愛子心切才冲動犯案,事后已承受極大壓力,而她日前驗出子宮長了纖維瘤,需進一步診治。
裁判官判刑時考慮男被告使用的暴力較輕,以罰款和賠償處理,惟女被告使用的暴力相對嚴重,罰款未能反映案件嚴重性,故先索取報告后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