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窗】訊 因雇凶傷人而牽出倒賣土地案件的上海地產富豪周小弟案,昨日由上海第一中院一審判決,周小弟因犯故意傷害罪、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億元。
非法獲土地款20億
法院審理查明,原上海懿德公司董事長周小弟,夥同公司總經理徐建剛,因意圖控制上海浦東新區三林懿德居住區項目而與杭州西子房產公司產生矛盾。
2007年11月6日14時許,在周小弟授意下,李廣奎、姚偉等户用曾大宇等人,伏擊西子房產公司經理尹某,致尹某顱腦損傷及上下肢多處骨折,經鑒定為重傷。事后,曾大宇等人獲得酬金3萬元。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方面,2001年4月,周小弟以新世紀公司名義,以總價6.34億元人民幣的價格受讓了上海浦東三林懿德地塊2000多畝土地。2001年9月至2006年11月,周小弟、徐建剛即以懿德公司名義,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情况下,先后將懿德地塊的使用權,以每畝50多萬元至100多萬元人民幣不等的價格,非法倒賣給其他幾家公司,從中收取了土地出讓款20億餘元人民幣。
法院亦認定周小弟、徐建剛兩人在非法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一節具有自首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