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年猖獗的電訊及網絡詐騙,有意見提出要求電訊商或銀行向受害者提供「共同責任賠償」。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明對此有所保留,指該做法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並不普遍,且涉及如何釐清責任、會否減低市民警覺性及窒礙商業運作等複雜議題。他強調,現行的官商民跨部門協作已發揮一定成效,其中電訊商至今已暫停高達159萬個涉詐本地電話號碼。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就社會有聲音要求電訊商或銀行在電訊及網絡詐騙案中向受害者提供「共同責任賠償」作出回應。他直言,有關做法在其他司法管轄區並不普遍,且牽涉諸多複雜議題。
丘應樺指出,推行共同責任賠償必須慎重考慮多項因素,包括如何公平地釐清騙案損失的責任歸屬、會否反而減低市民大眾對騙案的警覺性,以及是否會窒礙正常的商業運作。此外,他提到相關的賠償程序可能非常冗長,門檻亦非簡單直接,且目前國際上並無確實數字顯示這種賠償安排的實際成效。
他強調,本港目前透過官方、商界及市民跨部門協作,在打擊詐騙措施上已發揮一定成效。政府會密切監察詐騙案件的最新趨勢及手法,並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的經驗,進一步加強打擊電話及網上詐騙。
丘應樺並列舉多項防騙數據,指警方與電訊商已建立成熟機制,截至今年5月底,電訊商已根據警方資料,成功封鎖或停止超過11萬個網頁連結及1.4萬個電話號碼。同時,電訊商亦積極運用人工智能及大數據進行全天候監察,截至5月底,已有約159萬個本地電話號碼的服務因涉詐被暫停。
金融領域方面,警方聯同金管局和銀行業界於2023年5月推行「騙案預警計劃」。丘應樺透露,截至今年3月,警方已透過該計劃成功勸阻7987宗詐騙案件,為市民阻截高達7.8億元的經濟損失。(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