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訊】國家工商總局昨日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奧運期間新聞媒體廣告發布管理,將對七類廣告嚴加審查。
北京奧運期間各新聞媒體單位重點審查的廣告是:涉及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國家安全內容的;涉及宗教、民族、種族內容的;涉及傳銷、非法集資等影響社會穩定內容的;涉及奧運有關內容的;涉及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內容的;涉及與興奮劑有關內容的;涉及醫療用毒性藥品及處方藥藥品內容的。
通知要求廣播電視嚴禁播出超時、超量和違規插播廣告;嚴禁播出導向錯誤、內容低俗、格調低下的廣告以及虛假違法廣告;嚴禁在轉播節目中,以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組織的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