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公佈的一項調查顯示,近九成市民支持明年奧運會期間實行單雙號行車。當然,調查的內容不同,得到的結果也不同。近九成的支持率只限于贊成明年奧運會期間實行單雙號限行,而六成以上的有車族和兩成以上的無車族反對的是限行常態化。
由此,它給我們以巨大啟示:即在非特定情況下,當某項措施涉及個人切身利益時,“態度迥異”才是民意的常態。有車族與無車族絕對會有完全不同的意見。因為對無車族來說,單雙號限行只有好處而沒有壞處,舉雙手贊成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而對有車族來說,情況則截然不同。因為花鉅資購買了交通工具,實行限行後卻只有一半的利用率,這本身就是財產的嚴重貶值,不僅存在嚴重浪費,而且還會增加生活出行成本,當然不會同意。由此,我們也就不難判斷民意的真偽。
如果一項政府決策直接影響公民個人的切身利益,特別是使公民利益直接或間接受損時,民意反而會出奇地高度支持和贊成,那麼這些民意很可能是虛假的,要麼選擇的民意調查物件不具有代表性,要麼民意主體在表達民意時受到了不正當的干預和影響。
近日有報導稱,在峨眉山風景區門票價格聽證會上,有八成代表贊成門票漲價。這就很不正常。門票漲價意味著遊客要從口袋裏多掏錢,那麼這些聽證會代表不反對反而普遍贊成,這正常嗎?除非他們根本不在乎這些錢,或者根本不用自己出,甚至根本不打算去這裏遊覽,或者受到了不良引導或干預,言不由衷。“態度迥異”才是民意常態。達成這樣的共識,我們才能夠更深刻地理解民主的實質,更科學地對待民意,也才能更有效地整合民意,而不至於通過不正當手段操縱民意,影響民意,為片面追求“高度統一”想當然地篡改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