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窗】訊西安市日前出台《關於恢復房地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自9月4日起至明年12月31日,對購房戶按購房款總額,分1.5%、1%、0.5%三個等級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
地方希望通過這樣的補貼,讓房地產市場景氣一點,讓買房者的負擔輕一點,這都可以理解,問題是,這樣的方式是否合適,該不該?
地方財政補貼來源於納稅人,而稅收的基本意義是調節收入不平衡,根本原則是“抽肥補瘦”。所以,如果採取這種做法,其結果將是全體納稅人為少數購買商品房的人埋單。商品房的購買者,在當地市民中屬於收入相對殷實的一部分,如今全體市民為他們分攤購房補貼,實質變成了“抽瘦補肥”。所以,其一,首先就不該這樣做。
房地產市場交易清淡,原因是房地產價格超出普通市民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有的放矢的解決方法,是設法平抑房地產價格,或設法增加市民的平均收入。前者,可以通過打擊開發商不法行為,減少土地批租和商品房交易等稅費方式予以調節;後者,則可通過各種稅收和非稅收的手段刺激優勢產業、鼓勵就業,做到藏富於民。計不及此,如果只是停留在補貼購房者這一層面,恐怕是隔靴搔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