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松有 資料圖片
10月28日,黃松有案發的消息被證實。據新華網報導,28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免去黃松有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的議案。
早在半月前,黃松有涉案的消息即有流傳。黃出事前最後一次見諸公開報導是他在10月9日于南寧會見出席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地方法官研討會的東盟各國司法界代表。
本報獲悉,黃松有是10月中旬在法院上班時被中紀委人員帶走的。主要原因是懷疑黃與其同鄉楊賢才的貪污舞弊案有關。楊賢才在擔任廣東省高院執行局局長期間,曾涉及2005年全國最大爛尾樓之一的廣州中誠廣場執行拍賣案。當時受楊賢才請托,黃松有出面干預,使得中誠廣場以9.24億元的低價被定向拍賣給了北京一家公司。該公司旋即將中誠廣場轉手賣給第三方,售價高達13億多元,中間價差為4億多元。消息人士告知本報,僅此一項,黃松有獲利達百萬之巨。此外,知情人士透露,黃本人此前曾因性交易受到相關部門注意。
知情人士稱,捲入此案的不只是黃松有,中誠廣場的拍賣案當時是由最高法院執行庭的4名人員執行的,目前這4人也被中紀委控制,協助調查。
黃松有是新中國建國以來因涉嫌貪腐被查處的最高級別司法官員。他1957年12月生於廣東汕頭市澄海區蓮上鎮蘭苑村一個農民家庭。1978年恢復高考後考入西南政法學院。大學畢業後被分配到廣東省高院,從書記員開始,歷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經濟庭副庭長、刑事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等職。1997年3月,黃調任湛江市中級法院院長,其間湛江發生特大走私案。因審判任務完成出色,黃獲得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個人二等功的表彰,並在次年6月調入最高法院,任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庭庭長。2002年12月28日升任最高法院副院長、二級大法官。他還擔任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副主席。
今年58歲的楊賢才是廣東揭陽人,2001年起任廣東省高院執行局局長,2007年9月離任後,任廣東省高院副巡視員及審判委員會委員。
今年6月28日,楊賢才被中紀委“雙規”。廣東司法界人士當時表示,楊賢才僅為副廳級官員,其級別不足以驚動中紀委,案件可能涉及更高級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