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子駿
在河北省邯鄲市,有一幫大到替人暴力索債、報復行兇、干擾選舉,小到插手車輛剮蹭、宅基地、爭水搶電糾紛進而收取費用的團夥,就是被當地警方稱為“地下110”的黑社會團夥。據稱,2007年邯鄲市區範圍內每天有數以千計的無業青年坐等“出警”。他們一次“出警”,少則十幾人,多則上百人,一年“出警”上千次。(11月2日《法制日報》)
雖然目前這個強悍的黑社會團夥組織已被當地警方強力打掉,但陡然看到這種當地民眾不找員警卻找黑社會的消息,相信很多人在震驚之餘都會有些啞然。
按照現有的法律制度與程式設計,遇到一般的矛盾糾紛,人們原本應該更多地向以公安派出所為代表的公力救濟尋求幫助。然而,在河北邯鄲,小到鄰里糾紛、同學打鬧、車輛剮蹭,大到選舉村官、爭奪建築市場、家族衝突,當地人們竟然紛紛求助於“地下110”,這實在堪稱現代民主法治社會的一大怪事。
應該說,這其中無疑有該黑社會組織本身平日裏無比張揚、野蠻霸道的原因,使得其社會控制能力與控制範圍都已經非常強大,足以影響當地民眾的現實生活。但除此以外,當地警方及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在某段時期的失職與失靈,顯然也是其中值得關注與思考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