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110,你們快來,我小孩被人打了。”
接到“報警”電話幾分鐘後,一二十名攜帶刀槍棍棒的年輕人,乘計程車迅速“出警”到“案發”現場。這次他們要辦的“案子”的是,“當事人”4歲的孩子在玩遊戲時,被鄰居6歲的孩子欺負了……
在河北省邯鄲市,這幫大到替人暴力索債、報復行兇、干擾選舉,小到插手車輛剮蹭、宅基地、爭水搶電糾紛進而收取費用的團夥,就是被當地警方稱為“地下110”的黑社會團夥。
10月底記者在邯鄲採訪時,雖然距以李發林為代表的“地下110”骨幹被關進監獄已經兩個月了,記者卻依然能感受到,這些曾經氾濫成災的“地下110”,在眾多受害者心中,仍是一塊抹不去的陰影。
今年31歲的李發林,是一個讓當地群眾聞之膽寒的名字。
“黑老大”揚言敢炸公安局
熟悉“李發林”的人都知道,其“成名之作”,是揚言“敢炸公安局”。
1998年5月25日深夜,靠關係當上了邯鄲縣公安交警大隊合同制民警僅一年的李發林,酒後和支某、石某來到該縣東小屯村,無故毆打韓某及4名家人。當他們被巡警大隊帶回公安局詢問時,李發林打傷看守人員後逃脫。兩個小時後,身綁炸藥,手持雷管的李發林,開著警用吉普車又沖進了巡警大隊,威脅正在審訊的副大隊長常立群:“立即放人!不然就炸掉公安局大樓,咱們同歸於盡!”
當巡警大隊不得不讓他把嫌犯支某、石某帶走時,他還順手用警棍將常副大隊長打傷。
這樁轟動邯鄲的大案,以李發林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收場。
一年刑期結束後,出獄的李發林逢人便炫耀:“我叫李發林,就是當年炸公安局的李發林!”。“敢炸公安局”,成了李發林出監後行走在江湖上的名片。
然而僅僅只有“一進宮”的資本,李發林覺得還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