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名金
“相關部門正在醞釀條件成熟時延長法定退休年齡,有可能女職工從2010年開始,男職工從2015年開始,採取‘小步漸進’的方式,每3年延遲1歲,逐步將法定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最近透露的這一資訊引起各方關注。
筆者認為,如果退休這種自然減員的管道被收縮,可能會進一步加劇就業壓力。目前我國仍有一些部門效率低、人浮於事,而退休這種減員的方式,對社會震動最小、最平穩。如果把這條路堵上,改革的阻力和難度無疑會加大。
個人之見,當務之急是規範退休年齡而不是推遲退休年齡。造成我國養老金問題的原因很複雜,其中,大量職工提前退休是重要原因之一。採取提前退休辦法,的確對推進改革平穩過渡有貢獻,但卻給養老保險制度造成很大負擔。因此,從近期看,要解決養老金問題,重點應當是規範退休年齡而不是提高退休年齡。規範退休年齡的要點是減少提前退休。而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有針對職工下崗的經濟補償政策。
勿庸諱言,退休年齡延長,實際上就等於削弱了提前退休作為企業裁員手段的作用。這對於企業的影響很明顯,這種影響主要體現在會加大企業的勞動力成本和削弱企業的競爭力。因為退休年齡的延長意味著企業將多為職工繳納幾年的退休金,考慮到在不少企業中年齡大的職工生產效率會降低,退休年齡的延長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業的競爭優勢。中國目前最大的競爭優勢仍然是勞動力資源的優勢,這一優勢主要體現在年輕勞動力數量龐大上。從這個意義上說,目前最迫切的仍然是解決年輕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如果大量的年輕勞動力無法找到工作,不僅意味著人力資源的極大浪費,而且也意味著今後養老金積累的困難,其結果是當年輕的勞動力人口進入老年後,其養老問題將會成為一個更難解決的社會問題。
如果真要推遲退休年齡,筆者認為可以實行分批走,亦即:從事知識經濟的人群,退休年齡可以延長一些,而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口,退休年齡可以提前。但是,男女退休年齡都同時推遲至65歲,這種一刀切的做法,勢必會造成許多問題。應當看到,目前我國的退休制度過於剛性,有必要探索彈性的、研究退休條件和待遇分開的退休制度,真正解決就業與養老問題,仍有待建立一套更合理的退休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