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稱,相關部門正在醞釀,條件成熟時,延長法定退休年齡,逐步將法定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與此同時,財政部副部長丁學東在中國社會保障論壇第三屆年會上也表示,國家在明確最低退休年齡基礎上研究建立彈性退休制度。(11月9日《新京報》)
“延遲退休年齡”言論甫出,便立即引發熱議,反對聲高於叫好聲。大多數人認為,“延遲退休”可能會減輕政府支付養老保險金的壓力,但卻改變不了老年人口的社會結構。相反,退休年齡延長了,讓60歲以上的人群繼續生產勞動,則更容易增加年輕人的就業壓力,與年輕人搶飯碗。因此,以推遲退休的辦法來緩解社會的老齡化問題,不是治本之策。
眾所周知,我國現在實行的男60周歲、女55/50周歲的退休制度頗具剛性,這對於那些從事體力勞動、身體不佳、效益不好的企業職工來說,無疑是好事。但對一些特殊行業工作者,比如教師、科研工作者、醫生、編輯等高技能人才來說,在退休年齡上“一刀切”甚至男女有別,卻是弊端多多。
專家分析認為,不同類型的人進入勞動力市場的年齡存在著很大差別:一個簡單的體力勞動者很可能在16歲就進入了勞動力市場,如果在60歲退休,則工作年限就長達44年,而一個拿到博士學位的人很可能會在30歲左右進入勞動力市場,如果退休年齡也是60歲,則工作年限只有大約30年……讓這兩類人在同一年齡退休,無論從公平的角度還是從效率的角度都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