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海寧
國家發改委緊急召開會議安排四季度新增1000億元投資工作。消息人士透露,千億投資計畫目前已大致分配到農業部、水利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環境保護部和衛生部等11個部委。由於國務院要求必須在明年兩會前落實到專案上,在餘下的110天裏,爭分奪秒地投資,成了各級政府的要務。(11月12日《第一財經日報》)
要在110天裏合理完成這1000億元投資,不僅中央部門之間要高度協調,而且中央部門與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與相關企業的協調問題同樣異常關鍵。
這1000億元投資無疑是擴大內需的“第一炮”。因為中央投資是帶動地方投資和社會投資的“火車頭”,而這1000億元投資又是帶動4萬億元總投資的“火車頭”。因此,這1000億元如何用在刀刃上,既是對施政效率的一次大考,也關乎擴大內需的成敗,來不得半點馬虎。
比較現實的難題是,即便是在部委之間,也可能存在積極爭取投資的情況,更別說一些地方政府了。之前,房價之所以難以抑制,醫改之所以困難重重,主要原因是房價、醫改牽扯太多的部門利益,誰都不肯在利益面前妥協。
為了避免部門利益影響到中央擴大內需的大計,從中央部門到地方的相關部門,都應該懷揣公心,放棄私心。不過,放棄私心不能依賴於部門自覺,而是要制定相關的協調機制和監督機制,以便科學評估投資項目,合理分配投資金額,讓有限的資金發揮出最大的投資效果。
據報導,自國務院出臺“4萬億投資計畫”以來,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速度之快超出了想像。但時間緊任務重,並不意味著草率決策、花錢大手大腳,相關的決策程式依然不可缺少。要保證每一分錢用好,有必要把每一筆投入資金和每一個投資項目亮出來,以便公眾監督。尤其在特殊時期,社會監督是彌補行政監督、審計監督不足的有效手段。
同時,也要意識到,中央部門反應迅速,並不等於每一個地方部門都能反應迅速。一些地方政府辦事程式繁瑣,施政效率不高,已經是老問題。比如,一個建設項目僅公章就要蓋幾十個。這必然影響到中央投資的成效。而且,由於投資專案涉及工程招標、材料採購、工程監理、專案驗收等諸多環節,不排除存在監管漏洞,這樣就給了個別人腐敗的機會。所以,媒體監督、審計監督必須緊跟中央投資走,確保每一筆投資都在監管視線之內。
為確保投資資金直接到達專案,在更高決策層面,既要建立資金直達的“綠色通道”防止截留,又要明確每一筆投資的責任人,同時也要出臺相關問責制度。也就是說,要在110天完成1000億元投資,不僅要與時間賽跑,更要與效益掛鈎,與相關責任人的命運掛鈎。
目前,我們只看到1000億元投資分配到11個部委,但11個部委怎麼用好這些錢交代卻不詳細,至於省裏市里縣裏如何用好中央投資,大家更不瞭解,自然無法監督。基於此,我認為,如何用好1000億元投資,如何打響擴大內需的“第一炮”,當務之急是要公開詳細的投資計畫,其次要制定配套的監督措施,這樣一來,才能真正把錢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