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法律賦予了公民這樣的權利,就意味它隨時處於一種可被行使和啟動的狀態。不寬容他人行使自己的合法權利,才是真正的不明道理。
作者:吳盟初
【中國窗訊】“我們是新加坡公民……”,出生在中國的國際巨星鞏俐終於宣誓成為新加坡公民!據新加坡媒體報導,鞏俐早前成功申請公民權。11月9日,鞏俐在德義民眾俱樂部,領身份證、拿居民證書、念誓約,宣誓成為新加坡人。(中新網11月10日)
尚處傳言階段的“趙本山移民加拿大”都已經炒得沸沸揚揚,已被證實並且圖文並茂的“鞏麗宣誓成為新加坡公民”不引爆輿論才怪。
明星移民國外不是新鮮事,但是隔三岔五地出來這樣的新聞,還是免不了被公眾大加討伐一番。有人循循善誘“狗不嫌家貧,兒不嫌母醜”,有人上升到愛不愛國的高度,口出污穢言者更是數不勝數,甚至有人翻出了鞏俐缺席政協會議的舊賬……
我不知道該形容為所謂的“愛之深,恨之切”呢,還是純粹出於一種過激的情緒宣洩,總之對於網友們所表現出的這種情緒感到很沒有來由。鞏俐移民新加坡或許改變了很多人對她的看法,但說到底和網友無關,也沒礙著誰的事了,何至於如此憤憤不平。就和天要下雨娘要改嫁一樣,明星要移民不需要以誰的意志為轉移,就是這麼簡單明瞭的道理,任何形式的上綱上線都顯得無趣而荒謬,至於人身攻擊更是有一點自尋其辱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