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河南獲准將全省公務員平均每月津貼補貼增加300元,這是該省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第二輪實施方案的一部分。“薪動”的還有河北唐山、安徽六安、內蒙古赤峰等地。
這個冬天成為一些地方公務員事實上的加薪季,更大範圍調薪可能在明年漸次展開。在一些地方官員眼中,這也是刺激消費的措施之一。(12月1日《華西都市報》)
如果以上消息確鑿無誤,我只能遺憾地說:這些地方在最不適宜的時間點上做了一件本無可厚非的事。
閱讀報導可知,河南等地此次給公務員加薪,執行的是旨在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陽光工資”三年計畫的第二個年頭之事,屬於既定的“制度加薪”,有章可循,這些地方是在按部就班地實施。
單獨從這個角度看,河南等地公務員加薪無可非議,畢竟他們也有權共用發展成果,再說,街道、鄉鎮等基層公務員工資偏低也是事實,讓他們生活更體面些,也是社會的應有之義。
一言以蔽之,公務員工資收入隨經濟社會的發展而水漲船高,這不是問題,但問題在於:河南等地官員難道雙耳不聞窗外事,不知道他們給公務員加薪之際,正是受金融風暴影響,我國宏觀經濟面臨嚴峻考驗,眾多中小企業紛紛倒閉,裁員下崗潮此起彼伏,全國人民響應中央“樹信心、保增長”號召,準備過緊日子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