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遠
考慮到目前國內經濟下滑的態勢和居民惜幣而不敢消費的心理,讓居民花錢最簡便的方法是通過加減法調整居民的“資產負債表”結構:用加法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用減法減少其實際支出。這樣,在刺激內需的大背景下,繼所謂“國家發改委大規模提高居民收入計畫”之後,提高個稅起征點又成了媒體的熱門話題。
炒作的焦點不外乎起征點應該提到多少,什麼時候提。在所有權威人士的數字裏,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的觀點最吸引眼球。繼提出個稅起征點調至8000元以上之後,11月26日,他在廣州中山大學演講時又主張將個別地區個稅起征點提到1萬元。他認為,為了體現公平原則,政府應向富人徵稅,然後把錢分配到窮人手中,而不是向富人和窮人都徵收一樣的錢。
說實話,我對這種言論非常反感。實事求是地說,按照目前我們國家民眾的收入狀況,將起征點一下子提高到8000甚至1萬,顯然是小概率事件。我推測,大概茅老認為,在居民支出繁重的情況下,窮人沒有再向國家交稅的理由。但不知這是哪一國的慣例,起碼我知道在美國,個人所得稅真是不輕。茅老在明知他提出的數位根本沒有可能性的情況下,依然高調“放炮”,對民眾的制度期待顯然是一種誤導。
毫無疑問,個稅徵收,關乎民生,對個稅起征點進行調整,合乎民意,無論從稅收制度本身的合理性,還是與CPI本身的互動而言,都應該提上制度建設的日程。我從來不反對調整個稅起征點。但也應該看出,個稅在中國的稅收結構裏所占比例固然不小,但主要因為納稅的人基數大,個稅本身在每一個居民的支出中,和教育、醫療、養老三座大山相比,顯然並不構成民眾的重大負擔和消費的最大障礙。高調炒作個稅起征點,甚至以富人逃稅等不合法行為來論證窮人不交稅的合理性,更不符合和諧社會的基本理念。
對個稅起征點的過度炒作,在某種程度上掩蓋了對民眾真正負擔的關注,以及對個稅進行整體調整的探討。個稅調整本身只是刺激內需的政策之一,不宜過度誇大其意義,更不能將居民消費信心的恢復完全寄託在個稅起征點的調整上。事實上,居民消費信心不足的因素,既有收入方面的因素,如收入過低、收入增長和GDP及物價的增長脫鉤;更有制度層面的因素,如改革過程中缺乏民生考量的諸多舉措,讓民眾對未來缺乏好的預期和信心。而房價、教育、醫療和養老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殘缺,才是真正的癥結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