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所小學一名六年級男生在期中語文考試中寫出了一篇《我對她的愛情》,驚呆了所有的閱卷老師。後來老師們經過瞭解知道,原來他把小時候的事幻想成了現在,這是一種青春期幻想。該校校長表示,給這篇作文打90分,因為它真實地反映了孩子的內心世界。(12月6日《錢江晚報》)
我們一直要求學生寫作文寫出真情實感,現在有孩子達到了這一要求,似乎不應該抹殺。有人認為,校長打出的分數其實是一種肯定,體現了其教學理念。但在筆者看來,如此教學理念實在是走入了一種誤區。
真情實感的前提是所依託的故事真實。這名學生的作文中所流露出來的情感當然是真摯的,但其所依託的卻是一種青春期幻想——把自己上小學一年級時發生的故事移到了現在,然後又通過幻想添加上了一些“愛情”情節。這就是說,作文寫的是真情實感,但其故事卻是虛構的。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為情造文”,與“為文造情”一樣,“為情造文”也是中小學生作文常見的一種通病,這種寫作習慣既不能形成良好文風,也不利於寫作水準的提高。
對這種“真情實感”還須考慮一個基本前提——健康。倘若類似的愛情作文是一名高中學生所寫,只要不涉及猥褻描寫,這種情感無疑是正常的,也勉強算得上是健康的。但一名六年級男生將這種青春期幻想(確切地說,一種青春期性幻想)寫出來,卻不能說這是正常的或者是健康的了。在任何學齡階段,無論教師的教學理念如何超前和前衛,都不應忽視對學生作文“思想或感情健康”的基本要求。
因此,如果僅僅以真情實感為由給該作文打高分,第一,肯定了學生“編作文”;第二,在肯定該生寫“真情實感”的同時,也會讓學生誤以為自己的那份“愛情”也會被“肯定”,這當然不利於孩子身心的健康發展。一名六年級的孩子,能弄清楚老師“肯定”的側重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