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名小學六年級男生在期中語文考試時的作文名為《我對她的愛情》。對此,大部分四五十歲的老教師認為,文章的主題思想存在嚴重問題,應以零分處理。校長卻認為:“我給這篇作文打90分。因為它真實地反映了孩子的內心世界……”(12月7日《成都商報》)
就筆者看,老教師的虞慮和擔憂或許有一定道理,但既然名曰作文,則按作文規則就應讓學生選擇自己熟悉的題材寫,且須表達出自己的真情實感,說出自己的真心話來。也惟有寫真人真事,表達真情實感,才能感動讀者。當然,學生通過作文反映自己的內心世界,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這對老師和家長真正地瞭解孩子,有效地教育孩子,其作用更不可忽視。
縱使學生的“愛情作文”或有鼓動孩子早戀的可能,但誰也難以保證那些不寫“愛情作文”的孩子,就一定不存在早戀心理和早戀行為。因此說,無論從作文的基本規律及正常要求衡量,還是就這位小學生敢說真話的勇氣衡量,其“愛情作文”都應受到肯定。
中國的讀書人,對作文課都有這樣的切身感受:中小學期間的作文幾乎都屬“命題式”,且要求必須突出“主題思想”,而“主題思想”又必須是“有意義”的、“高尚”的、“健康”的等,否則就是你學生“思想不健康”、“道德品質有問題”之類。在這種桎梏的框定下,學生就只能找所謂“有積極意義”的題材寫,在文章裏就只能說違心的大話、空話、假話。稍加留心不難發現,儘管時代發展變化,但我們幾十年來的學生作文,其題材內容與表達方式仍是一個“模子鑄出來的八股文”,因而不僅學生討厭,老師也很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