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聖祥
在公眾看來這會很奇怪:既然你當初不要求人家公開成本,多高的價格也都不算暴利;那麼,今天你又依據什麼斷定人家在以低於成本的價格賣房呢?
南京市江甯區房產局局長周久耕透露了一個“驚人”的消息:“對於開發商低於成本價銷售樓盤,下一步將和物價部門一起對其進行查處,以防止爛尾樓的出現。”他說,“房產開發商是慈善家嗎?當然不是!那會導致什麼結果?就是開發商只為一時套現,很有可能造成爛尾樓現象發生”。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房產業內爭議聲一片(《現代快報》12月11日)。
政府查處開發商低價賣房,給公眾的第一感覺是:政府不惜動用行政力量來干預,也不讓房價順應民意地降下來。而房管局局長向公眾解釋:這樣做是為了防止出現爛尾樓,是對老百姓負責。我無意否定房管局局長“對老百姓負責”的真心,但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公眾不會對政府的“負責”表示感謝,而只會表示反感。原因何在?
這首先是房價成本不公開的歷史欠賬使然。房管局口口聲聲說開發商是在以明顯低於成本的價格賣房,可這是缺乏說服力的,因為房價的成本資料,從來也沒有向社會公開過,雖然在房價高漲時這樣的社會呼聲一直存在。在公眾看來這會很奇怪:既然你當初不要求人家公開成本,多高的價格也都不算暴利;那麼,今天你又依據什麼斷定人家在以低於成本的價格賣房呢?當初為了掩蓋房產暴利的事實,而不顧民眾呼聲對房價成本實施保密,讓房價炒作遮蓋了理性選擇的眼睛,這本欠賬在樓市的冬天是需要歸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