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記
12月1日,南京市江甯區房產局局長周久耕通報了今年1~11月份江甯樓市的運行情況。同時,他還透露了一個“驚人”的消息: “對於開發商低於成本價銷售樓盤,下一步將和物價部門一起對其進行查處,以防止爛尾樓的出現。”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房產業內爭議聲一片。(12月11日《現代快報》)
“屁股決定腦袋”,周久耕說出這番話,我們可以理解。畢竟,房地產市場的冷暖,影響著地方財政口袋的乾癟與否。但當周局長說查處是為了“對老百姓負責”時,我們還是投去了狐疑的目光。因為,按照公眾的慣常質疑思路,對當地房產局而言,“對老百姓負責”說,恐怕只是個掩人耳目的說辭;維持當地高房價、穩定當地房地產市場,才是最終目的。
按周局長的說法,查處低於成本價賣房行為的理由是,一、“江寧的房價沒有多少泡沫”,房價一直處於上漲趨勢;二、賠本賣房的開發商,可能“只為一時套現”,查處是為了“防止爛尾樓的出現”,“避免出現開發商卷錢走人,到頭來還是買房人吃虧”。
如此互為因果的邏輯推理,簡直不堪一擊:房地產成本一直以來都是“商業秘密”,江寧不是世外桃源,恐也不例外;當地房價一直在漲,當地房地產泡沫存在的原因和事實,應該和全國其他地方別無二致。既然如此,“沒有多少泡沫”的結論,又是從何得出的呢?
從另一個角度看,泡沫存在與否、是否賠本賣房,得出準確結論和理應喊冤叫屈的,應該是當地開發商才對,房產局緣何越俎代庖呢?如果不是越俎代庖,是不是房產局聯手開發商唱的雙簧呢?如果不是唱雙簧,房產局此番“皇帝不急太監急”的舉動,到底是為穩定當地房地產市場信心而做出的高調表態,還是給那些企圖破壞房價堅挺聯盟的開發商“打預防針”,警告他們“最好老實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