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窗訊】陳水扁雖然被起訴,但卻奇跡似的獲釋。
台北地院13日淩晨1時15分裁定讓陳水扁當庭無保釋放,但限制住居及出海,同時要求陳水扁未來在演講時要節制一點。之前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曾表示,由於全案尚有未偵結部分,因此陳水扁移審臺北地方法院後,檢方將請法院繼續裁定羈押陳水扁。
卸下代號“2630”後,陳水扁再次恢復前臺灣地區領導人身份,不僅可以呼吸到自由空氣,就連卸任領導人的禮遇又自動恢復。
陳水扁被放出來,引起臺灣社會一片譁然。特偵組檢察官難掩落寞。多數臺灣民眾對於法院這樣的裁定結果表示不滿,更有臺灣網友直呼“臺灣司法已死”。根據臺灣媒體民調,對於陳水扁獲釋,不贊成的臺灣民眾將近五成二,贊成只有兩成四。
辯稱“被企業利用了”
12日晚臺北地院召開羈押庭,陳水扁親自為自己辯解,他不但仔細閱讀並且批評起訴書不符事實,在法庭上,他比手畫腳,站立40分鐘答辯,充分發揮了“陳律師的本色”。
陳水扁強調,“機要費”的使用,是依循李登輝模式,並再度搬出大水庫理論,說過去因公支出2億新臺幣,遠遠超過檢方說的詐領1億多,沒有違法。至於企業捐款等,陳水扁說,不知道妻子吳淑珍收了政治獻金,也沒有對價關係,懷疑自己被企業利用了,才會衍生洗錢案,撇清所有責任。
法官還問他:“你以後會不會準時出庭?”陳水扁承諾絕對會。但法官繼續追問:“我放你出去,你會不會到處演講,造成社會對立?”陳水扁說:“你是問我會不會出庭,如果我沒來,你可以押我。”
最後,法院裁定,依檢察官所述理由,看不出陳水扁有逃亡之虞,檢方也未說明被告有逃亡的可能,依扁以往在偵查時,均遵守日期到場,且被告身為卸任領導人,應無逃亡之虞,無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