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東飛
三鹿已經進入破產程式。這一消息在12月25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由石家莊市政府予以確認。老實說,這已經是沒有懸念的結局。原因不僅如發言人所說,三鹿集團淨資產為-11.03億元,已經嚴重資不抵債。而且,價值近150億的三鹿品牌早已灰飛煙滅,從道義上說,給中國人帶來錐心之痛的三鹿只能以“死”而謝天下。但是,沒有懸念的三鹿破產眼下已經深陷利益糾葛之中,現有財產的分配方案將是三鹿留給世界的最後懸念。
就在石家莊宣佈三鹿破產的幾個小時後,來自24個省市的87名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委託他們的援助律師,發表了對三鹿破產的緊急聲明。受害者的焦慮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三鹿以債權債務整體打包的方式被收購,那麼他們還能夠找到要求賠償的“下家”。而一旦三鹿因破產而消失,他們尚未被全部支付的賠償將向何人去主張?這正是他們反對三鹿破產而主張它被收購的理由,作為受傷最為痛徹的一群,他們的要求並無額外之處。
然而正如他們自己的預料一樣,三鹿的破產將不可避免。一旦三鹿破產,受害者從三鹿得到賠償的把握到底有多大?媒體刊載的律師分析認為,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損害賠償將被列為“公益債務”而獲得優先賠付。很遺憾地說,這是一種對法律的誤讀。破產法所規定的優先賠償的公益債務,必須發生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後,奶粉受害者顯然不屬於此例,而只能被列為受償排序靠後的一般債務人。這樣一來,受害者從三鹿現有財產中獲得足夠賠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