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導,在汶川地震中不顧學生安危第一個跑出教室的中學教師範美忠,與北京海澱區開華培訓學校簽約受聘一事被披露後,引起輿論譁然。媒體對“範跑跑”進京任職一事的報導鋪天蓋地,有的還十分極端。但也有人認為:“每個人都會犯錯,應該給他一個改錯的機會。”迫於輿論等多方面壓力,原定於12月28日在京進行講座的範美忠,未能如期進京。校方決定暫時推遲範美忠來京時間,但否認考慮解聘範美忠。
在過去的半年時間裏,範美忠的行為已經引發眾多網民的憤怒,受到社會和輿論的強烈譴責。而且被冠以“範跑跑”的恥辱別名,甚至連他的母校北京大學也受到了質疑。這一“空前壯舉”,似乎可以用史無前例來形容。這一現象的出現,重要成因應歸結於當前科學技術的發達,網路的優勢;也得益于社會的進步,言論自由。
任何事情總得有個結尾,畫個句號。範美忠總得還要繼續生活下去。他有老婆和孩子,總還得盡到一個作丈夫和父親的責任和義務。他的行為畢竟還是屬於道德範疇,並沒有觸犯任何一項法律條款。因此對他本人不能進行任何一種法律制裁。既然如此,社會上對範美忠的譴責和批判已經達到了如此程度,對其本人和社會都已經起到了應有的警示作用。還能沒完沒了地進行下去,讓他永世不得翻身嗎?
然而,範美忠再就業的消息一經傳出,不想又引起軒然大波。甚至對聘用範美忠的單位也大加指責,致使該校新聞發言人張文斌都發出“我都快承受不住了……”的感慨和無奈。靜下心來,仔細品味,對於範美忠的再就業,人們是否應該多給些理解,少一些挑三揀四和不必要的干預。如果在如此一個悠久歷史淵源的國度裏,一個社會主義的大家庭裏,卻不能容忍一個犯了嚴重錯誤的人繼續生存,豈不是一大奇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