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香港商報
2020-09-28 01:45
近期關於法院及法官多個司法裁決,社會有很多議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23日發表聲明,強調《基本法》確保法院行使獨立的司法權力,法院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院的職能並不包括裁斷(例如)政治爭論、倡議任何政治觀點,或根據任何主流媒體或公眾意見審理案件,法官必須不受任何性質的政治考慮影響。
反對派立場先行 抨擊司法
首先需要確定的是,法治是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而司法獨立是彰顯法治的關鍵,法官審理案件只以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為依歸,不受外界干擾,對維護司法公正,彰顯法治公義至為重要。社會大眾須尊重法治,堅定不移地捍衛司法獨立,不應以任何方式向法官或法院施壓,尤其是不能因為泛政治化,影響法官公平公正判案,損害法治公信力。
本港某些人立場先行,只因判決結果不符個人心意及政治立場,就在沒有事實根據及毫無理由的情況下,肆意抨擊法官及法院,甚至在案件審訊期間辱罵、威脅法官,施加壓力,公然干預法庭判案,這是嚴重損害香港法治,絕不可取。正如馬道立一再指出,針對司法機構的批評應該是有理可據,裁決無關法律的政治、經濟或社會議題並不是法官的憲制職責,法治保持堅穩、備受尊重及人皆可見,是符合眾人的利益。
相應的,法官履行司法職責時,亦有責任展現不偏不倚的態度,秉持法律專業處理案件,作出有理據的判決,彰顯法治公義,令公眾對司法判決有信心。事實上,過去港人一向尊重法院、尊重法官判決,但顯而易見,近年質疑不公的聲音不絕,當中固然有受到社會愈來愈泛政治化因素的拖累,惟某些法官的表現,一再給予公眾偏頗、有政治主張的觀感,亦是事實。社會擔心有「政治法官」令司法政治化,是根源所在,故馬道立提醒法官,妥善執行司法工作對法治而言至關重要,可謂意有所指。
公眾質疑司法公正性的原因
公眾質疑聲音較為集中的,包括有法官稱投擲汽油彈的少年被告是「優秀的細路」,判少年接受感化;有法官形容暴力衝擊立法會的被告是「未來社會棟樑」,勉勵他們「留有用之身」等,這類言論帶有很明顯的個人政治立場,容易讓人覺得法官心存偏見,而相關法官隨後對被告輕判,更形成了表面證據,自然會在社會上產生極大爭議。此外,公義不只要彰顯,更要被看得見,但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早前撰文指出,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這給了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一種個人主權的感覺,批評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法院在過去一年裏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這正是公眾質疑司法公正性的又一大原因。
當然,倘若裁決有問題,有多種途徑可予以糾正。被告人或控方(即律政司司長)可提出上訴、覆核,或申請取消法官審理有關案件的資格,亦可按既定的投訴機制向司法機構投訴。律政司近期就多個涉修例風波暴力案件的判決申請上訴,覆核刑期得直,例如被稱「優秀的細路」的被告由感化改判入勞教中心,發揮糾錯作用,亦說明本港司法制度健全,仍值得信賴。但某些法官在判案時一再表達個人感情以至政治立場,無疑會令公眾對司法公正產生信任危機,給香港法治帶來巨大傷害。公眾期許的法官,是「不得受任何政治主張的偏見影響,除了事實上做到不偏不倚,亦要讓外界相信法官是不偏不倚」。
絕不能讓泛政治化損害香港的司法公信,社會各界和市民要做到,法官更是責無旁貸。(作者 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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