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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聯合打擊非華裔非法入境人士 拘捕127人

粵港聯合打擊非華裔非法入境人士 拘捕127人

責任編輯:蔣璐 2023-11-07 20:52:03 來源:香港商報網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與香港警務處及廣東省公安機關於11月4日至6日,一連三日進行代號「獴獵-3」的粵港聯合執法行動,針對打擊非華裔非法入境人士。行動中,粵港兩地合共拘捕127人。

    入境處聯同警務處人員在全港各區進行反非法入境者的聯合執法行動,巡查非法入境者的匿藏黑點;入境處亦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加強打擊非華裔非法入境人士。同時,警務處水警總區及內地執法機關亦加強海上聯合巡航,截查可疑船隻以堵截非法入境人士從水路偷渡入境。

    香港方面,入境處及警務處合共成功拘捕70人,突擊搜查超過218個目標地點,截查60艘可疑船隻及990名可疑人士,當中檢獲2艘快艇。

    被捕人士當中,2名23及28歲內地居民男子及一名29歲持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印度籍男子,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非法入境及留在香港被捕。

    另外,22名男子涉嫌非法入境被捕,分別為2名內地居民、9名孟加拉籍、7名巴基斯坦籍、3名印度籍及一名越南籍人士,年齡介乎22至56歲。

    此外,5名內地居民及31名非華裔人士在反非法勞工行動中被捕,分別涉嫌違反擔保書條件、從事非法工作、逾期逗留等罪行。5名內地居民為1男4女,年齡介乎38至59歲。而31名非華裔人士為6男25女,年齡介乎23至50歲,當中包括7名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

    入境處亦拘捕9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包括8男1女,年齡介乎36至79歲。

    內地方面,廣東省公安機關共拘捕57人,包括7名蛇頭、50名意圖偷渡來港的非華裔人士,當中包括35名孟加拉籍、12名巴基斯坦籍、3名印度籍人士。

    入境處發言人強調,根據《入境條例》,「安排未獲授權進境者前來香港的旅程」及「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留下」均屬嚴重罪行,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分別被判罰款500萬及監禁14年,以及被判罰款50萬及監禁10年。入境處與警務處會繼續與相關部門合作,加強執法並採取聯合行動,以打擊非法入境活動。

    發言人指,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發言人警告,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或他人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0年。

    發言人重申,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是嚴重罪行。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以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而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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