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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丨李宇軒供稱曾計劃推動成立流亡政府

黎智英案丨李宇軒供稱曾計劃推動成立流亡政府

責任編輯:鄭嬋娟 2024-04-09 16:35:56 來源:香港商報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今日(9日)進行第56日審訊,披露案中兩名被告李宇軒和陳梓華曾討論在海外成立流亡政府。

本案認罪被告、屬「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供稱,案發時香港出現「政治迫害」,情況惡劣,坦言曾考慮成立流亡政府。李宇軒又提到,他當時覺得,不論其行為有否牴觸《香港國安法》,「(政權)都會搵到啲方法拉我」。

根據控方在庭上展示的資料,陳梓華曾在2020年7月,透過Signal問李宇軒「安排好曬香港啲嘢未?」陳梓華又向李宇軒指出,若他選擇「去打」,其身邊人都會被「照肺」。李宇軒解釋,當時很多社運人士均為「台底人」,選擇匿名行事;「去打」即成為「台面人」,以具名方式從事國際遊說工作。

法官李運騰聞言後指出,李宇軒和陳梓華此前在訊息提及多名人士,包括立法會前議員梁頌恆,以及前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等,關住當時為何會引伸出「台面人」相關討論。李宇軒回應說,他此前跟陳梓華談論國際及社運形勢,而他們均覺得,相關情況會出現瓶頸,因此兩人隨後論及「台面人」人選,冀有人具名行事,為社會運動帶來推動力。

至於李宇軒當時是否「台面人」人選,李宇軒說,「最後冇conclusion(結論)住」,因為陳梓華稱,若他選擇成為「台面人」,很多人會被「照肺」。

此外,李宇軒曾透過Signal向陳梓華指出,「台面人」需要離開香港「開政府」。李宇軒供稱,根據相關討論,「台面人」的最終目標是離開香港,到外地成立流亡政府,但當時此方案仍處於考慮階段。

李官指出,關注,當時《香港國安法》已經實施,為何仍會有此想法?李宇軒指,當時香港已陷入有「政治迫害」的環境,「情況已經夠差」;不過成立流亡政府有兩個先決條件,首要是必須有「台面人」,因為匿名人士的流亡政府,沒有人會認真看待;其次是流亡政府需要離開香港,否則就會被特區政府取締。

李宇軒又透露,他曾跟陳梓華討論他應否離開香港。李官問是否擔心自己的行為,已觸犯國安法的條文,李宇軒指不論有否犯法,政府都會找到方法拘捕他。

根據控方展示的通訊紀錄,李宇軒2020年8月10日被捕當日的下午,陳梓華曾經向李宇軒傳訊息勸他離港,表示「不能再在國際線上失去多一個成員」,又指當時已經有一些商人和政客正在與同日被捕的黎智英「割席」。李宇軒指每當有人被捕,都會有人叫他及身在香港的重光團隊成員離開香港。

控方今日中午已完成主問從犯證人李宇軒,法官將案件押後至明早再續審,將會由辯方展開盤問,料李宇軒將接受辯方盤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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