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4月30日)突擊搜查廣福里一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檔。
單位內一名姓黃(85歲)男負責人涉嫌「經營賭博場所」被捕,另外3男7女(48至83歲)則涉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被捕。行動中檢獲兩張電動麻雀枱、4副麻雀賭具、一批家具及1150元現金。
涉案男負責人及另外8人已被暫控相關罪名,案件將於5月23日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需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香港法例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屬嚴重罪行,前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7年,後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3萬元及監禁9個月。(記者 區天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