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 天氣
林定國:國安附屬法例符合人權及法治原則 鄧炳強: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可能性相當低

林定國:國安附屬法例符合人權及法治原則 鄧炳強: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可能性相當低

責任編輯:鄭嬋娟 2025-05-15 15:00:58 來源:香港商報網

立法會內會轄下小組委員會今日(15日)審議涉及國安公署的兩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暫定今日召開兩節會議審議附例。出席會議的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強調,制定相關附屬法例兼具法理及程序上的正當性,對於保障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有效依法履職是必不可少,有關附屬法例亦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國安法有關保障人權及堅持法治原則的規定。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國安公署要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行使管轄權的可能性相當低,但附屬法例能夠做到未雨綢繆。

按照附例,公務人員須按公署要求,依法及時提供一切所需和合理協助、便利、配合、支持和保障。對於有議員關注附例沒有訂明公務人員違反相關規定時的罰則,政府對蓄意不協助公署的公務員會否施加內部紀律懲處。鄧炳強表示,公務人員有責任協助公署的工作,否則有機會違反公務員守則,但這個情況並不違反附屬法例中針對國安法第55條所述的情況。

至於公務人員的定義,林定國表示是依據香港法例第一章訂明,在政府擔任受薪職位,不論長期或臨時職位的人士,並不包括立法會議員。他又強調,按照國安法第55條,由國安公署行使案件管轄權的情況,不一定要由國安公署提請中央批准,特區政府同樣有權提請中央,強調在三類嚴重情況下才會出現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

附屬法例將6個國安公署的履職處所列為禁地,小組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陳克勤關注如何確保市民不會因為行過禁地範圍而誤墮法網。鄧炳強表示,禁地與其他地方有良好分隔,不會在路經公眾地方時誤入。林定國說,會有指明人士有權要求市民離開禁地,警方亦會執法,如果市民依從提點離開禁地,沒有理由擔心犯法。

責任編輯:鄭嬋娟 林定國:國安附屬法例符合人權及法治原則 鄧炳強:國安公署行使管轄權可能性相當低
香港商報PDF
股市

友情鏈接

承印人、出版人:香港商報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 香港商報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轉載。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絡我們

電話:(香港)852-2564 0768

(深圳)86-755-83518792 83518734 83518291

地址:香港九龍觀塘道332號香港商報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