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拘捕5名男女,涉嫌虛報在啟德體育園放置和引爆炸彈,又宣揚「港獨」「台獨」等言論,國安處人員經連日調查,在昨日(2日)將涉案人士拘捕,搜查多個單位並無檢獲任何爆炸品裝置,正循疑犯犯案目的和政治主張等方向展開調查。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日(3日)表示,案件發生在4月29日至5月20日,有人透過電郵和社交媒體向警方發放訊息,試圖宣揚「台灣獨立」和廢除香港國安法的言論,其中一次揚言將藏在中方駐港機構的炸彈引爆。
在5月13日,涉案人士致電999報案中心,報稱當日較後時間在啟德體育園舉辦的音樂會內放置炸彈和將其引爆,同時宣揚「港獨」「台獨」。由於案件嚴重,懷疑涉及恐怖活動,危害國家安全,國安處人員接手調查,發現一名35歲男子與一連串案件有關,並掌握到在5月13日他利用手機以變聲軟件製作聲帶,致電999報案中心,隨即將電話棄置在紅磡德豐街對開海中。
國安處人員至昨日(2日)展開行動,拘捕上述35歲男子,並再拘捕4名女子(20至38歲),同時搜查4個單位,檢獲一批與案有關的手機和電腦設施,暫時沒有發現任何爆炸品裝置,由於涉案手機被拋進海中,稍後會安排蛙人落海搜尋。
警方現正循犯案人的目的和涉及的政治主張調查,不排除稍後檢控國安法第24條下「威脅實施恐怖活動」罪,以及公安條例第245章28節中「炸彈嚇詐」罪名,前者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後者可處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
警方強調,涉案人士行為不負責任,浪費警力和公眾資源,亦構成對社會的恐慌,警方重申有決心和能力偵破該類罪案,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記者區天海)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



警方在在紅磡德豐街對開海面打撈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