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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244.19億餘元 「山海集團」周志峰被判無期

非法集資244.19億餘元 「山海集團」周志峰被判無期

責任編輯:朱劍明 2025-06-27 12:35:28 來源:大連中級人民法院

 6月27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周志峰等三人非法集資一案公開宣判。被告人周志峰因犯集資詐騙罪、洗錢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王長東、魯紅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十四年,並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周志峰、王長東、魯紅在未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以「山海集團」的名義,通過散發傳單、組織旅遊等途徑,編造「山海集團」具有雄厚實力、擁有大量資產、年產值數億元等虛假事實,隱瞞無正常經營和盈利能力的真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公開進行虛假宣傳,騙取集資參與人信任,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自2015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11日,累計騙取集資參與人資金人民幣244.19億餘元。同時,為掩飾、隱瞞集資詐騙所得的來源和性質,被告人周志峰、王長東通過購買股票等行為使用集資詐騙贓款進行洗錢。

 法院認為,周志峰等人實施的非法集資行為,嚴重擾亂了國家的金融管理秩序,造成全國多地集資參與人巨額財產損失,依法應予以嚴懲。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家屬、集資參與人等旁聽了宣判。

 據了解,周志峰等人歸案後,公安機關開展涉案資金、股票、股權、房產、車輛等資產追繳工作。相關資產將在判決生效後依法返還集資參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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